天津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
其中:
1.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2.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指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并且已经进行勾选认证,可以用于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
3.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是指企业上期没有抵扣完的进行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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