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般纳税人纳税标准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标准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同时,如果纳税人的年销售额在连续3年内均未达到规定标准,则会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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