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
2.进口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企业等。
3.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如银行业、保险业)和生活服务(如饮食业、文化体育业)等的单位和个人。
4.其他从事货物生产和提供的应税劳务的个人或单位,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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