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什么税种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个体工商户,其应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
1.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文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文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自然人股东从该企业分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所得,也需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具体税种和税率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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