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应交税费增值税账务处理
根据提供的信息,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收形式。因此,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将销售收入与增值税进行配比,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并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1.确认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等相关凭证,确定销售收入的金额。同时,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即增值额的抵扣部分。
2.计算当期进项税额:根据购货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记录的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等的价款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算当期的进项税额。这部分税款可以抵扣当月销售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未扣除的部分。
3.将当期销售收入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一个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当期应缴增值税款。
5.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根据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应缴纳的增值税,分别记入相应的明细科目中。
6.结转当期损益,并调整有关科目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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