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
以下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示例:
1.收到出口货物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退税款”科目。
2.将收到的退税款冲减已缴税额,借记“应缴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当月末结转已缴纳的税费到利润中心或营业外收入时,根据当月实际应退税金额和已缴税金计算出应退还的税费总额,并借记“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应退税款”科目;同时,将已缴纳税金从“应缴税额”科目中减去,以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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