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经营者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才能开展该业务。
38.1申请条件: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有与开展该项服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人员和技术条件;
*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资金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核查;
*经审查合格的,由受理机构颁发《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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